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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增新規!你的包裝是否符合這些要求?
      時間:2023.11.30
      瀏覽:1781
      作者:嘉年

      11月23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官網發布消息:根據國家標準委下達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完成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強制性國家標準第2號修改單(二次征求意見稿)的編制工作,并對標準二次征求意見稿及編制說明進行了公示,截止日期為2023年11月29日

       

      此前,工業和信息化部就曾于2023年8月18日至9月17日對第2號修改單進行過一次意見征集,共收到了來自573個單位的1279條意見,其中與第二號修改單有關的有效意見1149條,涉及茶葉及相關制品的意見715條,包括包裝層數110條、包裝成本33條、商品總質量242條、k值322條和表述等其他建議8條。

       

      有關部門經過對社會各方意見進行研究探討,采納和部分采納意見728條、未采納421條,并在根據意見結果,對標準修改單進行了修改,形成了標準修改單的二次征求意見稿及編制說明。

       

      二次征求意見稿具體涉及內容如下:

       

      01

      包裝層數

       

      糧食及其加工品、茶葉及相關制品、月餅及粽子不應超過三層,其他商品不應超過四層。

      (包裝層數與原始第2號修改單意見一致,未有新變化。)

       

      02

      包裝成本

       

      生產組織應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與內裝物接觸的包裝之外所有包裝的成本在產品銷售價格中所占比例。

       

      a) 銷售價格在200元以上的茶葉及相關制品生產組織應將比例控制在15%以內。

       

      b) 銷售價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餅和粽子的生產組織應將比例控制在15%以內。


      c) 其他生產組織應將比例控制在20%以內。


      月餅、粽子和茶葉及相關制品的包裝不應使用貴金屬和紅木材料。

       

      (包裝成本與原始第2號修改單意見一致,未有新變化。)

       

       

      03

      商品包裝質量

       

      茶葉、茶制品、調味茶的商品包裝質量應不大于內裝物質量的8倍。

       

      (第2號修改單中提高了商品包裝總質量限制標準,由原來6倍調整為8倍。)

       

       

      04

      商品必要空間系數(k值)

       

      “商品類別”的“茶葉及相關制品”細分為“緊壓茶”“其他茶葉及相關制品”,并規定k值分別為9.0和13.0。


      刪除茶葉及相關制品注g,其他茶葉及相關制品增加注k,內容為“太平猴魁、壽(貢)眉、白牡丹、白毫銀針、毛峰、六安瓜片、安吉白茶、單叢茶、武夷巖茶、云南大葉種茶、陳皮k值取20.0;葉類和花類代用茶k值取60.0。”

      具體食品的商品必要空間系數內容如下:

       

       

      05

      商品包裝質量計算方法

       

      商品包裝質量計算公式:

       

       

      公式中:W——商品包裝質量與內裝物質量比;M1——商品總質量,單位為克(g);M2——商品內裝物質量,單位為克(g)。

       

      (第2號修改單新增了商品包裝質量計算方法)

       

       

      06

      關于標準的實施要求

       

       

      該修改單中表A.1中增加的注和修改的注h、注k、注l和注m條款發布即實施。其他新增和修改內容實施過渡期為12個月,實施日期前生產的符合GB 23350-2021的商品可銷售至保質期結束。

       

      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上市且在保質期內的或免除標識保質期的商品可繼續銷售。

       

      文章內容整理自工業和信息化部